9月10日,省审计厅组织召开审计结果综合利用系统全省推广应用暨审计整改工作培训会议,对审计结果综合利用系统进行应用培训及推广部署,对新出台的审计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审计整改督查管理办法进行讲解,推动贯彻落实省厅“强研究、提质效”三年行动要求,深入推进研究型审计。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第六巡视组、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省审计厅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全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综合利用系统是省审计厅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厅党组提出的“管用、好用”建设目标,2023年5月系统建设全面启动,2023年8月开始试运行,经不断检验调试优化,现已建成,并将在全省审计机关上线运行。系统主要包括8个模块,可实现智能化管理审计对象、全省审计整改督查全口径全周期信息化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标准化处理、全省审计结果分类归集利用等6大功能,对促进提升审计成果开发利用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同时,省审计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试行)》,修订了《江苏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督查管理办法》,借助审计结果综合利用系统平台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审计整改新部署新要求,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会议强调,全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以主人翁的身份把系统使用好、维护好,严格按要求完整准确录入相关数据、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确保系统正常高效运行、系统功能充分发挥。要切实用好用活系统,通过审计结果综合利用系统这个新的生产工具的装备部署、推广使用,实现解放和发展审计生产力,带动审计工作质效全面提升。要切实强化整改管控,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研究,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督查全口径全周期管理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综合研判,精准界定整改类型,客观审慎认定整改结果,把牢销号关口,全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让审计权威如雷贯耳。
会议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省厅设主会场,各设区市、县(市、区)审计局设分会场。全省审计机关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厅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