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6日,江苏召开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报告了2020年以来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议并通过了《省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办法》和《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会议由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侯学元主持。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0年以来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提出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和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从经济监督中体现政治导向、政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在审计中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推动党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会议指出,要强化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不断完善成员单位间“审前充分协商、审中协作配合、审后结果运用”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规划计划管理,继续加强成员单位间计划会商,提高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水平,建立健全审计结果情况交流、会商研判等机制,推动追责问责,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推动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要加强审计结果反馈,健全多部门联合督促审计整改的协作机制,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于敷衍搪塞、弄虚作假的,开展提醒谈话,对于典型问题要加大通报力度,按规定严肃问责,形成震慑。
会议指出,要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找准审计着力点,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做到审计评价客观全面、实事求是,为领导干部“画好像”。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的督查指导,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
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省审计厅等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