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人员)(以下简称内管干部)的管理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牵头组织对《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苏审发〔2012〕184号)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24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发送至jsnsww@163.com,邮件标题注明“修订意见”;
2.信件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省审计厅内审指导监督处,邮政编码:210009,信封右上角注明“修订意见”;
3.在我厅微信公众号征求意见公告页面下留言。
江苏省审计厅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