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审计处的全面工作,组织部门人员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负责拟定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审计处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安全、保密工作;
(四)、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部门)的关系,组织审计信息的发布;
(五)、审定审计报告,监督执行批准的审计决定;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做好部门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制定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工作;
(三)、负责经济信息采控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四)、负责部门经费和人员培训、考核等工作;
(五)、掌握审计标准、确定审计方案、检查审计规范的执行情况;
(六)、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三、工程审计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完善有关基建、维修项目的工程审计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负责承担学校新建工程、维修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
(三)、负责对委托审计项目从合同签订到出报告全过程跟踪,检查其审计报告质量;
(四)、参与基建、装饰工程等项目的招标、议标、考察及与工程相关的仪器、设备、软件等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工程审计档案的整理、归档、装订和移交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审计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完善财务收支审计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负责对学校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三)、负责对学校的中层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四)、对专项资金、科研经费的来源、支出、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
(五)、负责财务审计档案的整理、归档、装订和移交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管理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制定部门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学校经济合同的审计审签工作;
(三)、负责对外联络,网站建设和档案移交工作;
(四)、负责部门经费管理、考核培训工作;
(五)、负责部门党建、印章、资产管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